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厦门成立新社团促进两岸宗亲交流******
中新社厦门12月25日电 (记者 杨伏山)五缘文化交流促进会25日在厦门市湖里区成立,以期发挥“五缘”(即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优势,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这是厦门市首个以“八大涉台宗亲”为主体的对台交流民间社团组织,首批会员120余家。
湖里区钟氏宗亲会会长钟建伟当选五缘文化交流促进会首任会长。他表示,该会未来主要以两岸民俗、经贸、教育交流为平台和媒介,结合实际,用情服务,吸引更多台胞、台青、台企来湖里就业创业和生活,共叙亲缘、共谋发展。
湖里区是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和厦门与台湾联络交流的最重要先行窗口。2015年,湖里区在厦门率先成立涵盖陈氏、叶氏、萧氏、杨氏、薛氏、张氏、钟氏、孙氏等8大姓氏宗亲的联席会议制度。
据不完全统计,湖里区“八大宗亲”在台湾同姓氏宗亲500多万人。8年来,两岸宗亲交流热络,互相来往密切,充分体现“两岸一家亲”的亲情和友情。湖里区宗亲文化交流成为厦门对台交流的一大特色与亮点。
湖里区区长黄颖表示,希望促进会成立后,团结台湾宗亲力量,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第一站”做出更大贡献;湖里区将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努力为台胞办实事、做好事,提增台胞在湖里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厦门市台商协会荣誉会长吴家莹获邀担任该会名誉会长。吴家莹期望两岸各界紧密携手,以促进会成立为契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亲历者、参与者、推动者、奉献者,“广大台商台胞定然不会缺席”。(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