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政策法规篇】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规范有序的社会。回望这一年,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不管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空间,一大批与互联网发展和亿万网民云上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新策落地实施。它们既有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算法滥用、有偿跟帖、违规弹窗等行业乱象的重拳整治,也有围绕数据流通、数字乡村、网络文明、技术发展等行业现象的精准施策。展望新的一年,随着技术与产业的融合、理念与实践的交汇,网络空间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必将走向新的阶段。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新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王威 作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其中,网络平台运营者申报赴国外上市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无需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国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国外上市。《办法》修订对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算法选择权,并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作出具体规范。《规定》还提到,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2022年5月7日,《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新华社发 尹志烨 作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意见》提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具体而言,《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7方面工作举措。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大巢 作
《规定》要求,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互联网机构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应当对互联网用户在注册时提交的和使用中拟变更的账号信息进行核验;应当在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地信息,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规定》还明确了网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27条,包括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新《规定》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2年8月8日,《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指南》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与通用标准、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信息化标准、乡村数字化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安全与保障标准等7个部分内容,并从标准应用、标准制定、标准修订、标准转化4个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路径。
《指南》从农业物联网标准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建设、农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及农村电商标准建设等4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办法》提出,数据处理者在与境外接收方订立的法律文件中明确约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影响数据出境安全的情形应当重新申报评估。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规定》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等问题。
《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九个方面具体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
《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不仅需要加强监管执法,更需要规范市场运行、强化行业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市场有序竞争、行业加强自治,形成德艺双馨明星被市场认可、违法失德明星被市场抵制的良性循环。
《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2022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等作出要求。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通知》要求,加强内容识别预警,网站平台要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涉网暴内容标准,增强识别预警准确性。建立涉网暴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网站平台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收集网暴相关热点话题和舆情线索,强化网暴舆情事前预警。
为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通知》提出,设置一键防护功能;建立快速举报通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暴举报。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通告》明确,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并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通告》按照“最小必要”原则,进一步明确每一类基本功能软件包含的具体App类型。其中,操作系统基本组件限于系统设置、文件管理;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限于多媒体摄录;基本通信应用限于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讯录、浏览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限于应用商店。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和技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不得非法处理个人信息,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添加不影响使用的标识;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相关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该法共7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该法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该法规定,电信、银行等机构必须不断提高研究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检测异常信息活动,同时要求互联网公司做好风险防控特别义务和保护收集到的信息。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新《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等。
新《规定》强调,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跟帖评论区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跟帖评论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后,合理设置管理权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发布,构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4项制度,共计20条政策措施。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监制:张宁、李政葳
统筹:孔繁鑫
撰文:孔繁鑫
视频:刘昊、雷渺鑫
出品:光明网要闻采访部
《回来的女儿》:国产悬疑网剧叙事缺陷的一个缩影******
作者:郑焕钊
作为“迷雾剧场”的新一季剧集,《回来的女儿》的开播引发了观众的关注与热议,因其剧情的“烧脑”与演员表演的在线而备受吹捧,甚至高赞“迷雾剧场回归”。但剧集过半,后续剧情的松垮与叙事的合理性遭遇观众质疑,导致口碑不断下滑,收官时豆瓣评分降至及格线。可以说,《回来的女儿》难逃“迷雾剧场”原创悬疑网剧口碑前高后低、观众期待落空的命运,而其叙事缺陷也成为国产悬疑网剧深层次问题的一个缩影。
如果从2017年《无证之罪》算起,以“迷雾剧场”为代表的国产悬疑网剧已成为一个颇具细分类型的网剧类型。得益于欧美日悬疑影视作品的类型模式的发展,以及紫金陈小说原作的文学基础,还有一批具有欧美影视专业背景的导演的加入,国产悬疑网剧掀起了创作的热潮:在《无证之罪》《白日追凶》引发观众期待之后,2020年《隐秘的角落》《沉默的真相》的火爆与高口碑更奠定了“迷雾剧场”的行业剧地位,催生悬疑剧投资制作的热潮。然而此后,《再见那一天》《八角亭迷雾》《谁是凶手》《致命愿望》《淘金》等剧集,尽管聚集了不容小觑的演员阵容、制作团队,但悬疑叙事本身存在的缺陷,导致“迷雾剧场”原创剧本的探索之路并不顺利,呈现出原创国产悬疑网剧整体性的行业困境。
从总体上看,包括“迷雾剧场”在内的国产悬疑网剧走的是一条“悬疑+现实”相结合的“社会派”推理的叙事模式。这种选择,既与本土影视剧现实题材的政策倡导有关,也是网剧制作者试图打破类型界限,以现实话题性进行受众破圈的传播策略。而在更深层次上,凸显家庭人性与社会议题的题材性,也是本土影视剧一贯的文化惯例。因而在“犯罪”“悬疑”的标签之下,“迷雾剧场”的大多数剧目凸显原生家庭、社会权力等所带来的人性罪恶。比如《隐秘的角落》《八角亭迷雾》《非常目击》《十日游戏》等都涉及中国人特别关切的家庭关系问题。与注重侦探解谜过程的硬推理不同,社会派推理悬疑剧更注重社会性因素与人性问题的深度融合,其解谜过程在于一步一步展现深层次的人性罪恶,更注重在特定时代语境下全员作恶的深层社会问题。比如《沉默的真相》所揭示的社会与权力体系。这就意味着,这种社会性的问题意识与叙事性的悬疑谜题之间是一种紧密的结合:需要在“抛谜-解谜-揭谜”的叙事过程中,构建扎实的细节、情节与人物行为的合理性与逻辑性,使类型叙事与社会问题获得深层次的融合。以此衡量,《回来的女儿》就颇具代表性地暴露出本土悬疑网剧所共同面临的叙事缺陷。
《回来的女儿》仍旧是一部以家庭悬疑为主题的社会派推理网剧。剧集以1997年的中国西南部因三线建设而发展起来的潭岭县为背景,讲述介山福利院收养的少女陈佑希,因在县化肥厂办主任李承东家做居家保姆的好友小秀在发现李家秘密后离奇失踪,为寻找小秀失踪之谜,逃离福利院来到潭岭,并假装李家失踪多年的女儿李文文潜入李家寻找线索。剧集以陈佑希作为“闯入者”的视角,在小秀的“准男友”程威的帮助下,通过与其“妈妈”廖穗芳、“爸爸”李承东、廖穗芳的情人王重江等人的多重角力与周旋中,逐渐发现李家诸人的秘密与罪恶。作为一部家庭悬疑剧,《回来的女儿》着重聚焦于由命案所牵涉出来的家庭成员之间复杂的情欲人性之间的博弈,人物如何在各种人性动机与行动中所构成的“猎者”与“猎物”、强者与弱者之间关系的不断反转:作为“闯入者”的陈佑希看似掌握主动,实际上其身份底细与行动皆在廖穗芳的掌握之中;而在婚姻关系中弱势的丈夫李承东为留住廖穗芳表现得十分卑微顺从,实际上恰恰是心机最深的作恶者;而精神弱智的李文卓看似善良无力,是否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剧集由此带来关于究竟是谁杀死小秀、李文文死亡之谜以及李文卓究竟是真傻还是假傻等疑问。梅婷饰演的廖穗芳看似柔弱背后的冷静与情欲、王砚辉饰演的李承东表面老实、卑微而实则阴险的复杂性格,使这种人物之间的反转关系与命案背后的人性隐晦层面得以较好的呈现。
然而,与“迷雾剧场”其他的社会派推理悬疑剧类似,《回来的女儿》存在三个明显的叙事缺陷,使演员精湛的表演与人物关系反差所建构的叙事张力仍无法拯救其口碑命运:
首先,作为社会派推理的悬疑剧,其现实问题意识没有深入到叙事的内在肌理,停留在表层的时代氛围与浅层的心理意识层面,未能成为深层次人物行为动机的一部分,而正因此表现出一种典型的“时代装饰感”弊病。尽管导演吕行自己强调创作的类型化与问题意识,并且发文强调其叙事中着力要表现1990年代末中国社会存在的集资潮、三线建设与下岗潮、收容遣送制度、气功热等背景对于其时人物心态命运的关系,但从剧集叙事来看,这些并未能真正形成其叙事深层次的逻辑,也未能成为线索的构成部分。剧中最重要的背景可以说是化肥厂的衰落与工人下岗,这构成李承东心理失落的时代背景,以及脆弱的“自豪感”(作为厂长红人用以在廖穗芳面前炫耀),但真正构成他与廖穗芳之间的问题还是在于他的欲望与廖穗芳对他没有爱情之间。同样,与他构成情敌的王重江背后所牵涉的财富发家的社会语境,以及其复杂关系(如何从化肥厂出来,经历了什么,为何人们趋附集资,又如何出事)如何对三人之间的关系构成影像,在剧中语焉不详,没有给予交代与呈现,更没有进入叙事的脉络之中。王重江情节线及其背后的社会性问题意识的弱化,最终难以支撑起导演的意图与叙事背景所可能带来的叙事意义,而最终沦为一种简单的背景装饰。
其次,作为类型化叙事,无论是社会派推理还是本格推理,都需要遵循“谜题的抛出——证据的显现——谜底的揭示”贯穿一体的基本逻辑,使剧情的进展与观众的参与形成一种相互追逐的智性角力,但《回来的女儿》存在着明显的“谜题丢失”的问题,导致叙事进展与观众参与之间的割裂。在剧情的前半段,《回来的女儿》抛出了至少4个谜题:(1)猴面具男的身份之谜;(2)小秀离开或死亡之谜(是否离开?小秀的真实人格是什么?小秀是谁杀的?小秀怎么死的?小秀的尸体如何处理?)(3)李文卓是否真的烧坏脑子以及是否杀人之谜;(4)李文文的失踪与死亡之谜等等。这些问题都导向一种“全员作恶”的指向,也使一个时代语境背后的人性之普遍罪恶的批判性成为观众期待的主题的可能建构。然而,剧集抛出了问题之后,情节不断翻转,问题焦点不断变化,而对于最初抛出的谜题,竟以一种毫不费力、与叙事剥离的方式来揭示谜底:比如猴面具男只不过是一个流闯犯,并巧合地揭示了李文文死于洗衣机的谜。而为何猴面具男每次出现的时候李文卓也在场?又比如,小秀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她的死与其真实的人格之间是否具有关系?……这些疑问在剧中都没有给出清晰的答案。剧集尽管给出很多零碎的线索,但王重江的正面性格与轻巧死亡,导致大量冗余细节与情节的无效。而最终以李承东一人作为作恶与承罪主体,也与观众对于全员作恶的猜想背道而驰,极大地削弱了叙事的智性与主题的深度。
第三,从悬疑叙事的层面上,叙事合理性是悬疑剧成功与否的最关键因素,细节、情节与人物性格的合理性构成悬疑叙事合理性三个关键要素,但《回来的女儿》在这三个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合理性缺陷。比如廖穗芳到程威奶奶家找陈佑希的东西,一眼瞥向墙上程威父母的照片这一细节,就与叙事没有必然的关系;作为精神病院的病人,萌萌是如何获得精神病院的钥匙自如出入也令人质疑;而在一部依靠扎实的现实细节支撑的悬疑剧中,以“飞走的蝴蝶”三次出现来作为李文卓与李文文关系的确认细节也显得突兀。在情节合理性上,备受诟病的是为何王重江家可以任人自由出入,以至于程威可以两次潜入偷换化验血液以及偷走录像带;而廖穗芳在看到DNA报告上明显作假的报告时为何如此平静?更进一步,从性格上,如此精明细心的廖穗芳在最后一集去往公安局之前毫无防备地喝下李承东的毒汤?而陈佑希既能洞察李承东撒谎承认杀死小秀却在李文卓说自己掐了小秀后如此失控?等等,都使观众困惑不解,这种细节、情节与人物性格的前后割裂,正是对叙事合理性的严重损害。
《回来的女儿》的上述问题,正是“迷雾剧场”原创悬疑网剧所存在的共性问题。在没有紫金陈原著小说改编的情况下,原创性的社会派推理悬疑叙事剧本的创作,及其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意识的叙事融入、类型化谜题叙事的建构与逻辑合理性的扎实构建,都是考验本土悬疑网剧创作的关键性问题。而如何摆脱“时代装饰感”而让人性罪恶问题获得深度的社会性表征、如何避免“谜题丢失”而让悬疑叙事得以形成观众参与的叙事张力,以及如何透过逻辑贯通的多层次合理性让悬疑叙事获得坚实的细节支撑,从根本上决定本土原创悬疑网剧能走多远。
(作者郑焕钊系暨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